11月15日起,《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目錄》(下簡稱《目錄》)開始試行。《目錄》中明確南京市范圍內禁止、限制、控制的危險化學品種類,進一步管控安全風險,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。
該《目錄》結合南京市各區制造業新增項目的禁止和控制要求,充分考慮地區差異和不同類型企業發展等因素,按照“一板塊一目錄”的原則實施差異化管控。其中,《禁止目錄》中列出了116種對人體健康、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,在南京市范圍內禁止生產、儲存、使用和經營。同時,根據各區產業發展情況,按照危化品固有危險程度、地區行業發展需求等因素,設置《限控目錄》,將南京市各區分為6類,分別對191-359種危化品實施限制和控制。
《目錄》采用應急、發改、工信、生態環境、公安、交通運輸等六部門聯合發文形式,覆蓋危化品生產、儲存、使用、經營、運輸等全鏈條,提升監管合力,形成多維度、無死角的管控體系。提出科研教學等化學試劑不受目錄限制等7條安全管理執行要求,操作實用性更強。同時結合修訂《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》,將不執行《禁限控目錄》行為納入行政處罰權力事項清單,為相關部門執法工作提供有力依據。